香港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立法建议解读

·

2024年2月8日,香港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发布咨询文件,就规管虚拟资产场外交易(OTC)的立法建议公开征询意见。此举旨在完善虚拟资产监管框架,保障投资者权益,并防范洗钱等金融风险。

立法背景与动因

香港政府早在2022年10月发布的《有关香港虚拟资产发展的政策宣言》中,就已表明将完善虚拟资产活动监管框架。2023年6月,虚拟资产交易平台营运者的发牌制度正式生效,要求平台必须获证监会发牌并遵守《打击洗钱条例》。

然而,2023年出现多起案件,涉及虚拟资产场外交易店对持牌地位作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促使政府将监管范围扩展至场外交易服务。据统计,香港目前约有200家虚拟资产场外交易店(包括自动柜员机)以及约250个提供虚拟货币交易服务的数码平台或活跃网上帖子。

拟议监管框架要点

发牌规定

根据建议,任何在香港以业务形式提供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服务或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此类服务的机构,均须向海关关长申领牌照。

牌照申请人需满足以下条件:

虚拟资产场外交易业务定义包括:

个人之间的点对点交易不被纳入监管,除非构成商业活动。

准许经营的活动

持牌场外交易营运者可从事任何虚拟货币与任何货币之间的现货交易,但禁止以下活动:

若需向客户汇出法定货币,场外交易营运者还需申请货币服务运营商牌照。转移虚拟资产给客户时,必须从注册钱包转至客户能证明所有权或控制权的钱包。

允许交易的虚拟资产类型

持牌人仅允许提供以下虚拟资产的现货交易:

根据证监会《虚拟资产交易平台指引》,只有“高流通性”的虚拟资产(如比特币和以太坊等合格大盘股虚拟资产)才可在零售平台交易。算法稳定币及引用黄金等资产的稳定币不被涵盖。

对持牌人的规定

拟议制度要求场外交易持牌人:

牌照期限与过渡期安排

牌照首期为两年,可申请延长两年,以便海关关长定期监察持牌人能力。

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建议给予六个月过渡期,并提出两种方案:

方案1:不设“被当作已获发牌”安排

方案2:设有“被当作已获发牌”安排

禁止推广与执法权限

禁止向香港公众积极推广无牌场外交易服务,类似现有虚拟资产交易平台监管要求。

海关关长将作为发牌机构,拥有以下权利:

违规罚则

根据罪行性质和严重程度,建议罚则如下:

常见问题

1. 什么是虚拟资产场外交易?
虚拟资产场外交易指通过非交易所渠道进行的虚拟资产现货买卖,通常通过实体店、自动柜员机或数码平台提供,与交易所的集中交易模式不同。

2. 新规管制度何时生效?
目前处于咨询阶段,公众可在2024年4月12日前提交意见。生效时间取决于咨询结果和立法进程,建议关注财经事务及库务局后续公告。

3. 个人之间的交易是否受监管?
个人点对点交易一般不纳入监管,除非构成商业活动。具体界定需参考正式立法条文。

4. 哪些虚拟资产可用于场外交易?
仅限证监会持牌交易平台可交易的“高流通性”虚拟资产(如比特币、以太坊)及金管局发牌发行人发行的稳定币。

5. 现有营运者如何适应新规?
建议六个月过渡期,现有营运者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牌照申请,并根据方案选择有序过渡或申请“被当作的牌照”。

6. 违规推广会有什么后果?
明知而发出非持牌人服务广告可被处以第5级罚款及监禁六个月,具体罚则视情节严重程度而定。

香港虚拟资产监管框架的完善将为市场带来更清晰的指引和更高的安全保障。👉 了解最新监管动态与合规策略